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疫情期间应急粮油加工企业收购农民余粮贷款贴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30信息来源: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10号)和《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株洲市财政局在疫情期间我市应急粮油加工企业收购农民余粮的补贴方案的通知》(株商发〔2020〕30号)精神,经市商务和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复核,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共复核贷款贴息62.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天(11月30日-12月6日),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机关纪委:
0731-28681939
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粮食调控与储备科:
0731-28681815
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
2020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商务和粮食局